中国货船遭击沉事件疑与俄海关官商勾结有关_新闻中心_新浪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2月25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事故应急小组负
责人史中明。
据他透露,从2006年8月起,“鑫通宇108”轮由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
式租借给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运营。之后吉瑞祥将船名改为“NEW STAR”(新星)
,并悬挂塞拉利昂国旗。此后吉瑞祥又将“新星”号期租给了另一家公司。但在接受记
者采访时,史表示由于受双方合同限制,暂不便透露期租人的信息。
期租人以每天4000美元的价钱从吉瑞祥公司租下“新星”号之后从事运输业务。此
次事件中“新星”号承担了从泰国运送5000吨大米到俄罗斯纳霍德卡港的业务。大米装
船后经“新星”号投保的船东互保协会(P&I)检验,并无质量问题。
1月29日,“新星”号到达濒临日本海的纳霍德卡港。在验货后,俄罗斯收货人开
始卸货,按照协议,5000吨大米应该在2天内卸完。但在还剩下150吨大米待卸时,俄方
却以质量问题为由终止卸货,并提出33万美元的索赔要求。
2月11日,在期租人多次交涉下,俄方收货人最终把最后的150吨大米卸载完。但此
后俄方收货人为“新星”号船舶事务指定的代理却始终不为“新星”号办理离港手续。
使其被迫一直滞留在纳霍德卡港。
“按照国际海运惯例,发现货损纠纷时,俄方收货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扣船。但
俄方却没有这么做,而是采用不予办理离港手续的方式使货船滞留在港口,这违背了海
运货损索赔惯例。”吉瑞祥特聘法律顾问孙芳龙这样向记者表示。
滞留期间,每天期租人必须支付给吉瑞祥4000美金的租船费,其他的花费还包括俄
罗斯港口的使用费,支付给代理的费用以及船舶消耗费。而更为紧迫的是,期租人下一
个航次合同订始于2月17日,期租人必须在该日期抵达中国装货,否则就面临违约的风
险。
在得到期租人的同意后,“新星”号印尼籍船长Nazwir Adi2月12日晚驾驶“新星
”号擅自离开纳霍德卡港。随后遭到俄部队追击。
25日晚9时吉瑞祥特聘法律顾问孙芳龙向本报证实,获救的三名中国船员已经回国
,目前身心状况良好。根据他的转述,获救的8个人是坐第二个救生筏从“新星”号左
舷下水。而失踪的救生筏是首先从右舷下水的。
据一名获救中国船员回忆,他在下海后还回头看了一眼第一个入水的救生筏。当时
该救生筏离开俄罗斯边防巡逻舰只有10-20米的距离。救生筏的三名船员跳入水中试图
游到巡逻舰。但俄方却拒绝对船员实施积极救助,最终导致8人失踪的惨剧。
另据船员回忆,在俄国边防巡逻舰开始追击“新星”号时,“新星”号已经进入公
海,当俄边防部队对“新星”发动攻击时,“新星”号距离俄罗斯海岸已有100海里。
参照国际法中对于“紧追权”的条件限制:开始紧追时,追击目标必须处在一个国家的
领海之内。孙芳龙表示,“因此以当时的情况看,俄方已经无权紧追‘新星’号。”
“此次事件很可能是(船舶事务)代理和收货人勾结,以大米质量为由勒索船主。之
后俄罗斯边防部队出动,维护俄罗斯收货人利益。”“新星”号船东吉瑞祥公司内部人
士表示,“官商勾结的情况在当地是很常见的。”
不过,史中明和孙芳龙均对记者强调,吉瑞祥派往俄国的工作小组始终无法和“新
星”号船长取得联系,因此对俄罗斯收货人与边防部队之间的联系只是处在猜测阶段。
灰色清关:无可奈何的“潜规则”
目前虽无直接证据证明“新星”号事件中存在“官商勾结”, 但是,这种猜测却
是建筑在无数中国外贸商人对普遍存在于俄罗斯边防、港务、海关部门 “潜规则”切
肤之痛的基础之上。
和“新星”号事件中尚不明确的俄罗斯“官商勾结”相比,俄罗斯报关“潜规则”
更让中国外贸商人有苦难言。
“这下又要有人跳楼了。”在莫斯科著名的阿斯泰ACT市场做服装生意的中国商人
宋雨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
2008年9月11日晚,俄罗斯官方以打击“灰色清关”为由,对阿斯泰(ACT)市场进行
突击检查,查封了华商储存在仓库里的鞋、服装、袜子等日用品。
温州某商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有史以来在俄罗斯发生的最大一次针对中国货
的查抄事件,货值高达60亿美元,其中仅浙江就有7000多个集装箱的货物被查抄——这
里的中国商家大多都是租用旧集装箱作为货物的存放仓库。
所谓灰色清关,是指通过俄罗斯一些官商勾结的“清关公司”,帮助进口商品以低
于法定水平的税率进入俄国市场。
在阿斯泰事件发生后,俄罗斯当地检察院院长在出面会见商场中国经营户代表时的
表态,“如果你们能提供合法单据,证明货物是你的,那我们就会全部放行。”
“这个理由听上去是很正当的。”温州市某商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俄罗斯政府的
每一次查抄都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中国商人根本就拿不出正式的单据来证明这些货物
是他们的。
“但是我们怎么提供合法的单据?中国商人是有苦说不出啊。”该负责人无辜地说
道,中国大多数产品在俄罗斯海关都是通过“灰色清关”进去的。而这些灰色清关公司
,都无法提供合法的清关手续等单据。因此,中国货在当地就变成了“黑货”,随时有
被查抄的风险。
但是,中国商人为什么还是选择弊病丛生的“灰色清关“呢?难道就是为了省下一
点关税么?和中国商人付出的代价相比,这值得么?
针对这一问题,某俄罗斯清关公司中国区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解释道,如走正常途径
,不贿赂海关,在提货速度、入境顺利程度等方面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按照目前俄罗斯的情况,如果走正常的海关渠道,从中国工厂发往俄罗斯市场前后
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对于鞋、服装这样时令性很强的产品,这样长的时间意味着毁
灭性的打击。“夏天的鞋,搞到冬天才进去,再加上款式过时了,很快就烂在手里。”
上述温州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
而在俄海关等系统有着广泛关系的清关公司的通关程序则要快得多。
但灰色清关显然不是一劳永逸的做法。
中国商人对灰色清关的抱怨还不止于此。“这种灰色清关一点都不正常,不是商人
急需要卖出货运不到。就是一下把所有货全运到,让你放没处存放,卖又一下子卖不掉
。货代公司不但不会按照合约赔款,还会把多出的清关费加到货主头上。”宋雨说。
规范经营:中国商人主动破解之道
总部来自墨西哥的A公司,是广州一家专门帮助从事对俄贸易的中国企业进行出口
清关的公司。该公司倾向于大宗货物的交易,特别是建筑材料。
该公司中国区负责人L称,该公司背后为俄罗斯交通部的高级官员,“在俄势力可
放心”。L本身就手持瑞士、俄罗斯两国护照。“我们可以做到让你的货物在俄罗斯海
关没有记录。”L表示。
像A这样既活跃在俄罗斯海关内部,也活跃在俄罗斯进口国的清关公司,在包括中
国在内的俄罗斯主要进口国不在少数。而俄罗斯海关的潜规则,令这些清关公司有着广
阔的生存空间。
根据A公司为本报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公司的收费根据入境货物的关税高低定价。
关税越高,价格越高。比如某一货物的关税税率是20%,中国出口商需要向清关公司支
付相当于一半关税的费用。当然,清关公司根据走货量大小,在收费上也会做适当调整。
“这么做一方面出口商支付的费用比正常的关税低,节约了成本,另一方面也最大
程度上简化了出口商进入俄罗斯的麻烦。”
据了解,通过此类清关公司走货,中国的出口商在付掉清关公司的服务费后,不但
可以让货物在最短时间内进入俄罗斯境内,更可以免去繁杂的提货手续,清关公司会负
责将货物直接送至出口商指定的地点。
然而,中国商人在俄罗斯的历次惨痛教训一再提醒后来者,必须摆脱清关公司对中
国货的控制。
“我们不要再走灰色清关这条路了。我们自己其实可以做得到的,可以规范起来。
”温州某商会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商人在俄罗斯多为个体经营,出口商都不是法律
意义上的法人,因此从中国往俄罗斯发货收货对象必须是一个俄罗斯公司。这样中国人
在收货方面就会非常吃亏。清关公司经常会将货物发往俄国内一些不规范的公司,这样
很容易被当地政府查抄。
日前,有关商会正在组织中国企业到俄罗斯去开设分公司,“我们有经营主体在那
里了,可以按当地法律照章纳税,就是一个合法的经营主体了。那么我们的货就可以直
接发给这些自己的公司。”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康奈等企业已经在俄罗斯设立了制鞋工厂。上述温州某商会负责人表示,一
旦设厂生产,制造出来的就是“made in Russia”,不再需要报关。目前在俄罗斯生产
的中国厂商就完全可以提供合法单据。
此外,相比于以往贸易中的成品,从中国往中国商人设在俄国的工厂输入半成品和
原材料的报关程序也要容易很多。
“这些才是更主动有效规避灰色清关损害的方式。”该负责人说。记者 曾航 周馨
怡 黄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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